娄底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185-6903-6713

以前年度应扣未扣项目所得税前如何处理?

编辑:娄底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07-23

企业发生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文件规定执行。

文件第六条规定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上一篇:可以补扣当年未扣损失吗?

下一篇:单式记账与复式记账有哪些区别?

联系方式

选择专业时,如果犹豫不定,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敬请致电,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

  • 报名热线:185-6903-6713
  • 咨询老师:李老师
  • 点击咨询:

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85-6903-6713
返回顶部